根据江西鹰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拨付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》(鹰工园字[2014]93 号),为支持企业发展,扩大企业规模,提高企业经济效益, 拨付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财政奖励资金 800 万元。
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已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收到江西鹰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财政奖励资金 800 万元。 该项资金占公司201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7.93%,将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。
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